为加强检验检测服务监管,帮扶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技术能力,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8月4日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2〕323 号)。 SGS通标作为承担单位之一,负责组织实施“塑料中溴化阻燃剂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信息
样品名称:黄色塑料粒
检测参数:十溴二苯醚
检测方法:
▲ IEC 62321-6:2015 《电工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 第6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 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 GB/T 39560.6-2020《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 第6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 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参加范围
按《通知》要求,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电子电气产品中多溴二苯醚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不得拒绝参加或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能力参数。
未取得上述项目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结果处理
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可疑”或“不满意”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整改,并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完成整改后,可以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补测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安排补测验收。
能力验证费用
取得上述项目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费用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承担。
未取得上述项目资质认定,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缴纳费用1200元。
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2年8月31日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报名后将会有专人联系并确认后续事宜。
报名方式
联系人:雷奕
电话:020-32136065
邮箱:Yilia.lei@sgs.com
联系人:叶泳琪
电话:020-29093799
邮箱:Wingky.ye@s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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